全程參與本研習課程的教師可獲得各縣市教育局許可之研習時數。
【各縣市教育局核可研習時數】:
北區:台北市-10小時、新北市-10小時、基隆市-10小時、
桃園縣-14小時、新竹市-14小時、新竹縣-14小時、苗栗縣-14小時
中區: 台中市-10小時、南投縣-14小時、彰化縣-9小時、雲林縣-14小時
南區: 嘉義縣-14小時、嘉義市-14小時、高雄市-10小時、台南市-14小時、
屏東縣-10小時
東區: 宜蘭縣-14小時、花蓮縣-14小時、台東縣-10小時
離島: 連江縣-14小時、金門縣-14小時
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所轄之國立及台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核可時數:12小時
【各縣市教育局研習公文文號】
100.05.30彰化縣府教社字第1000133660號
100.05.30花蓮縣府教輔字第1000092756號
100.05.27苗栗縣府教務字第1000102388號
100.05.27屏東縣屏府教學字第1000136630號
100.05.27福建省連江縣連教學字第1000018688號
100.05.26基隆市基府教學參字第1000052347號
100.05.27金門縣府教社字第1000035759號
100.05.27雲林縣府教社字第1000065253號
100.05.27台南市南市教社字第1000380159號
100.05.25嘉義市府教輔字第1005312666號
100.05.27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教中(一)字第1000574434A號
100.05.27新北市北教研字第1000535655號
100.05.25桃園縣府教終字第1000200527號
100.05.25宜蘭縣府教終字第1000077521號
100.05.31台北市北市教中字第10012493500號
100.05.31台中市府授教社字第1000097201號
100.05.31南投縣政府府教學字10001072120號
100.06.01嘉義縣府教學字第1000093948號
100.06.02新竹縣府教輔字第1000070055號
100.06.09新竹市府教社字第1000064217號
100.06.10高雄市高市府四維教高字第100005409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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